怒江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21号
要点:关于使用“怒江健康宝”报备平台进行入怒报备的通告
一、报备人群所有州外来返怒江州人员。
二、报备要求
(一)从2022年9月26日零时起,来返怒江州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怒江健康宝”报备平台报备审批,若审核未通过,要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后再申报或调整来返怒江州行程。老人、儿童等无法使用手机的特殊情况,可由直系亲属代为报备,或以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村委会)进行报备。
(二)来返怒江州人员审批报备要按要求如实填报,疫情防控卡点、健康服务点、客运站、宾馆酒店、民宿客栈、景区景点、乡镇街道等交通要道、人员密集场所要从严查验报备情况。
(三)州外来返怒江州人员对审批反馈信息要及时补充、完善,不得瞒报、谎报、迟报。
(四)近7天有省外、涉疫地区和省内边境县市旅居史人员来返怒江州,需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过报备审批的人员,要严格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有关管控要求,对拒不配合、拒不执行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怒江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