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疫情防控紧急提醒
近日来,我市临近市、县多地发布疫情风险提醒,9月20日11时,中宁县实行临时静默管理,9月23日8时,景泰县实行临时静默管理,“外防输入”形势依然严峻,为巩固好我市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市疫防办紧急提醒如下:
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四川省遂宁市和成都市,贵州省贵阳市和毕节市,青海省海西州、西宁市和格尔木市,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景泰县和靖远县,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旅居史的来(返)嘉人员;或接到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有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以及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宾馆酒店、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如不具备居家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居家或集中隔离期间完成3次核酸检测。
7日内有其他涉疫地区来(返)嘉人员,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落实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管控措施;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落实“落地采”后再进行3天2检,每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结果未出前不得出行;有常态化防控区旅居史的,落实3天2检,2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到景区景点,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出行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由各单位、各宾馆酒店督促落实核酸检测。
雄关街道办事处、钢城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要加强以上风险区来(返)嘉人员的摸排登记,告知相关政策,督促涉疫人员主动自查报备,严格落实“一扫三查”“落地采”、7天居家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做到不漏统1人,不失管1人。
广大居民要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养成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喷嚏咳嗽有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信息动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及涉疫相关地区。
阻断病毒传播,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雄关街道:0937-6251072
钢城街道:0937-6322192
郊区工作办公室:0937-6333915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