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校时间
2022年2月28日起返校上课。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放假前工作。
1.做好放假前健康监测。寄宿制中小学和高校学生放假离校前,逐人进行核酸检测并依托信息化网络建档立卡,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离校。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离校学生要及时报告行程和个人健康状况,“一人一档”建立信息台账,确保活动轨迹全程可追溯。
2.规范教育教学。要科学制订寒假方案,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提倡布置家务劳动、美育、体育类作业,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寒假生活,研读经典,提高素养,充分利用寒假调整身心,丰富假期精神生活。严禁安排重复性、机械性作业,严禁为家长布置作业。指导家长督促学生每天坚持进行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针对学生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安排适量家务劳动。
3.加强健康教育和外出管理。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师生在返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尽量减少与其他人接触交流,与同乘人员保持距离。教育师生及家长“非必要不离邯”,倡导就地过节,做到不外出、不扎堆、不聚餐、不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境外人员和来历不明人员接触。凡必须外出的按要求履行审批程序。
4.强化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对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师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爆竹炸伤、防溺水、防触电及防煤气中毒等事故发生,做好雾霾、恶劣雨雪天气的防范应对。强化家长做为法定监护人的意识,做好家庭教育,让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快乐的假期。
(二)安排好假期的管理工作。
1.强化师生健康管理。加强寒假期间离校师生健康管理。坚要及时报告行程和个人健康状况,“一人一档”建立信息台账,确保活动轨迹全程可追溯。
2.规范教育教学。要科学制订寒假方案,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提倡布置家务劳动、美育、体育类作业,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寒假生活,研读经典,提高素养,充分利用寒假调整身心,丰富假期精神生活。严禁安排重复性、机械性作业,严禁为家长布置作业。指导家长督促学生每天坚持进行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针对学生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安排适量家务劳动。
3.加强健康教育和外出管理。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师生在返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尽量减少与其他人接触交流,与同乘人员保持距离。教育师生及家长“非必要不离邯”,倡导就地讨节,做到不外出、不扎堆、不聚餐、不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境外人员和来历不明人员接触。凡必须外出的按要求履行审批程序。
4.强化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对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师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爆竹炸伤、防溺水、防触电及防煤气中毒等事故发生,做好雾霾、恶劣雨雪天气的防范应对。强化家长做为法定监护人的意识,做好家庭教育,让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快乐的假期。
(二)安排好假期的管理工作。
1.强化师生健康管理。加强寒假期间离校师生健康管理。坚持师生“五包一”、“三包一”工作措施,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日提醒”制度和“晨、午检”制度,全面动态掌握师生假期的行动轨迹、健康状况高校返乡师生要按照属地防疫要求,主动向社区报备。
2.强化师生个人防护。教育学生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一米线等卫生健康习惯。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等活动。高校学生因求职、参加进修培训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原则上不离开家庭居住所在设区市,或可通过线上方式进行。
3.严格落实各项“减负”规定。各级各类学校一律不得提前开学,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上线下教学活动,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参与、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班、培训班,禁止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严禁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
4.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寒假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卫健等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肃查处各类培训机构进行的学科类培训。各类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防止人员聚集造成感染风险。
5.强化留校师生管理服务。各学校特别是各高校要做好留校师生管理工作,建立留校师生信息台账,按“一人一档”跟踪掌握留校师生健康状况,科学精准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要切实做好外籍教师、来华留学生、港澳台师生疫情防控工作。
6.强化应急值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完善校园突发疫情处置预案。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遇到突发事件能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7.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加强舆情监控。对突发重大敏感舆情,第一时间以电话、专报等形式上报,并积极对接、主动跟进,做好回应质疑、澄清事实、消除误解、化解矛盾等舆情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