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3日,我中心收到邯郸市疾控中心推送的协查函,我县张某某、贾某某为北京新冠确诊病例的次密接,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本人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张某某,1月16日17:08乘坐T167车次从石家庄返回邯郸。
17日10:00左右从复兴区八一路188号院门口拼车(冀DD0H50)到大名县龙王庙镇东木堤村,14:00左右骑电动车带两个侄女到龙王庙镇音乐工厂买饮料,随后到巷子火锅吃饭,16:00返家。
20日15:00骑电动车到龙王庙某服装店买鞋,又到旁边上层衣舍买外套,到衣柜店买童鞋,到龙王庙家家乐购物,16:34返家。
贾某某,1月16日从北京西乘坐T167返回邯郸,19:00乘坐私家车(冀DD15378)回到大名县宋府花园小区。
17日17:28在元城街与天雄路交叉口乘坐2路公交车,18:00左右到金滩镇娘娘庙。
18日17:17在天都别苑旁边南关烧饼铺买烧饼(约5分钟),21:30到大名府路与府西街交叉口家家乐生活广场购物(约20分钟),21:59到马厂街二亮超市购物(约5分钟)。
19日21:45到马厂街杨记串串麻辣烫吃饭(约15分钟)。
20日19:35到马厂街对面南沿村拉面馆吃拉面,吃完后到二亮超市买东西,20:00左右回到家。
21日13:10到天都别苑北边家家乐超市买东西,从家家乐出来去李家小厨买饭,13:50回家;21:20到马厂街与元城街交叉口买油炸串。
22日15:20到娘娘庙村军伟超市买东西(约10分钟),16:12到二虎超市买东西(约10分钟)。
请在上述时间段在此地点有活动轨迹的人员看到通告后,立即向疾控机构及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联系电话:0310-6582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