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8日13时30分接到邯郸市疾控中心转河南省疾控中心《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相关接触者排查管理的通知》,函告密接郭某某在邯郸市有活动轨迹,我中心立即组织流调人员调查追踪,经调查李某某为次密接人员,现将李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李某某于2022年1月13日9:10--9:20在富康新城北侧芙润超市购物;1月14日9;00--9:10在富康新城北侧芙润超市购物;1月17日9:10---9:30在大润发超市购物。
请以上同时段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所在村镇(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毒、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