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已在丛台区集中隔离,核酸结果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刘某某在我县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月9日7时20分刘某某从邯郸火车站对面宜商拼车(车牌照:冀D967A4)从邯郸出发,8时50分到大名客运站,9时30分乘坐1路公交车,11时左右到北峰;18时在美食林附近拼车(车牌照:冀DT2863)从大名出发,20时到达到邯郸。
请在上述时间段在此地点有活动轨迹的人员看到通告后,立即向疾控机构及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联系电话:0310-6582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