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申报具体条件:
国有、集体企业在职职工,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
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后因企业破产、改制失业后,按个体工商户企政策继续缴费的,缴费期间因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即男1971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1976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符合《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申报提交材料目录:
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表;身份证复印件;邯郸市企业职工病退申请表;职工申报劳动能力鉴定公示报告表;用人单位病退申报材料审核承诺书;市级医院近期检查报告及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