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态功能分区表
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河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三线一单”、国土空间规划等,综合考虑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生态系统特征,以县(市、区)为基本单元,将全省分为环京津生态过渡带、坝上高原生态防护区、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低平原生态修复区、沿海生态防护区五个区域。
环京津生态过渡带
位于华北平原北部,包括廊坊、保定、沧州和定州、雄安新区的27个县(市、区);主体生态功能是为京津城市发展提供生态空间保障。
坝上高原生态防护区
位于河北省坝上高原,包括张家口市4个县;主体生态功能是防风固沙和涵养水源。
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
位于燕山和太行山山地,包括张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岛、保定、石家庄、邢台、邯郸市的56个县(市、区);作为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主体生态功能是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生态休闲。
低平原生态修复区
位于华北平原中部,包括石家庄、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和辛集市的69个县(市、区);主体生态功能是京南生态屏障和农田生态保护、水源涵养、环境宜居。
沿海生态防护区
位于河北省沿海地带,包括唐山、秦皇岛、沧州市的11个县(市、区);主体生态功能是提供海洋生态服务,保障海洋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