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大城县对近期重点地区疫情工作的紧急通告

社会热点2022-09-27 23:56:01未知

11月3日大城县对近期重点地区疫情工作的紧急通告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江西省九江市、上饶市等地接连报告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尤其是10月31日以来我省石家庄市深泽县、辛集市、晋州市先后报告确诊病例,疫情传播扩散的风险较高。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对10月13日(含)以来有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10月16日(含)以来有河北省石家庄市深泽县、辛集市和晋州市,10月24日(含)以来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10月29日(含)以来有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等地旅居史的来(返)大城人员,或有其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发现阳性病例的县(市、区)旅居史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请主动向乡镇、社区、单位或住宿宾馆(酒店)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落实我县疫情防控措施。拟从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北省石家庄市深泽县、辛集市、晋州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等地区来(返)大城的人员,应提前24小时主动向所在乡镇、社区、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相关情况,并提前了解防疫要求,来(返)大城途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到达大城后,应主动配合落实我县相关防控措施。因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请广大居民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防控意识,切实履行好个人防护责任。在日常做好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等各项防护措施的同时,一旦自己或身边家人、朋友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赴发热门诊就医筛查,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后,再按照普通疾病进行诊治。如果未经筛查、自行服药,或隐瞒症状正常参与社交活动等,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院感防控,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扎实做好测温验码、消毒通风、预约就诊、一人一诊一室、医废规范处置等各项工作,对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要规范引导至发热门诊检测筛查,坚决防止发热门诊患者与普通患者共用检测设备,严防发生交叉感染。特别是各医疗机构不得擅自接诊或拒诊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要及时做好登记、报告、留观、转运、检测,确保闭环管控,不出问题。

  四、各药店要严格落实“一退两抗一咳”药品管理要求,遇到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购药,要及时登记报告,不得擅自向发热人员出售“一退两抗一咳”药品。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要继续坚持非必要不离县,尤其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县的,要提前向本单位报批,尽量采取“点对点”出行方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回大城后第一时间向乡镇、社区、单位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六、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所有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管控演出、论坛、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疫情。

  七、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疫情防控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疫苗接种,尽快完成全程免疫;同时,我县已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和3至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请已全程接种灭活疫苗、腺病毒载体疫苗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3至11岁儿童家长积极主动为孩子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尽快建立免疫屏障。

  大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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