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例初筛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4月7日,沙河市发现1例初筛阳性感染者,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3月31日8:57到京广路冀南水暖门市,10:12到鼎沃水暖,14:41到汇通西门现红五金,18:41在留个信号辉煌店。
4月1日上午居家未外出,18:56到爱都枫惠民超市。
4月2日10:00到胜利小区南门菜鸟驿站,10:17到体育街东头路北卖菜点,15:15在康桥水榭小区做核酸。
4月3日9:00在康桥水榭小区做核酸后无外出。
4月4日7:30在康桥水榭小区做核酸,12:20--13:20到家乐园超市沙河店。
4月5日9:00在康桥水榭小区做核酸,17:25到常庄村、机场路腾源装饰门市。
4月6日8:10在康桥水榭小区做核酸后无外出。
请3月31日以来与该初筛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尽快开展核酸检测,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二、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居家隔离不外出;
三、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呼叫120到指定医院就诊,并向就诊医疗机构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遵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