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清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指南

社会热点2022-09-28 05:25:56佚名

邢台清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指南

  清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

  一、办理范围

  清河县从事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能源物资、邮政快递等各类重点物资运输车辆。

  二、办理程序

  1、由承运企业自行填写《通行证申领表》,并准确说明申报单位名称、承运企业名称、车辆号牌、司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货物名称、类别、数量、起始地名称、通行路线、途径省市进出高速公路收费站口、通行时间等信息;

  2、承运企业填写《承诺书》,确保司乘人员、装卸人员、服务管理人员及运输车辆符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3、承运企业携带《通行证申领表》、《承诺书》向行业监管部门(发改局、科工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局、开发区)提出申请,经严格审核后,出具《清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审核证明书》,由申领人携带申领表、承诺书、证明书到卫健局一楼110室(县疫情防控交通检疫组)办理通行证;

  4、承运企业司乘人员返程时,要向行业监管部门主动报备,严格落实我县外来人员疫情管控措施。

  《通行证申领表》下载:扫码下载

图源公众号:清河发布

  三、办理时间

  自4月4日起进行办理

  四、办理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交通局 王福集 15833381318

  交警大队 王全喜 18903290003

  卫健局 马良彪 13653293011

  开发区 滕永志 13603195001

  发改局 武保印 15931980266

  农业农村局 刘立良 13831989086

  商务局 殷庆东 18632903368

  科工局 王朋东 13400159849

  特别提示:非重点物资运输车辆请勿申请。伪造通行证和假冒重点物资运输的车辆、人员和企业法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信用管理。

本文标签: ,清河县  ,物资  ,疫情  ,防控  ,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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