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返沙人员管理的通告
一、所有来返沙人员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沙后需在48小时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对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来返沙人员,须在交通场站临时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后,间隔24小时且在48小时内再自行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居家不要外出,自觉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二、市外返回人员要提前3--5天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住宾馆和工作单位报告登记,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要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与可疑人员接触史,防止疫情扩散。对自己身边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提醒、劝导并报告。
三、在沙各单位、企业和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单位内部来返沙人员行程管理,监督和督促其落实核酸检测要求,确保不漏一人。
四、对抵沙后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来返沙人员,河北健康码将出现弹窗提示,会影响您的出行和日常生活。
五、鼓励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对中高风险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县、区)来沙返沙人员不报备的,要如实进行举报。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后,给予每人1000元的奖励;多人举报的,对首位举报人予以奖励。受理举报的相关部门会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请积极踊跃参与监督。举报电话:8901375。
本通告自3月22日起开始施行,管控措施调整后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