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高风险地区及涉疫重点地区来(返)南人员实施严格报备、监督和举报的通告
一、严格个人防疫责任。
凡近14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县(区)、与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人员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人员,要立即向市防疫办和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措施;凡不如实报备行程、拒不配合防疫管控措施的,或在居家期间不落实管控措施、随意出入公共场所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格社会排查管控。
全市党政机关、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各类公共场所和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出入人员严格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发现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返)南人员,一律就地留观隔离,第一时间报市防控办;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各类场所和经营主体,一律停业整顿。
三、鼓励群众监督举报。
全市广大居民凡发现下列情况,均可向市防疫办和所在村、社区、单位举报。
1.近14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经停史的来(返)南人员未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备的;
2.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
3.应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落实管控措施、随意出入公共场所的。
以上人员信息,由市防控办协调有关部门核实并采取相关措施,市防控办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图片来源公众号:南宫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