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教育局关于寒假期间严禁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的公告
一、严禁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寒假期间办班补课。各中小学校寒假期间,要做到清校净园,严禁提前开学。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
二、严禁在职教师违规进行有偿补课。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引导教师自觉遵守师德规范,不违规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不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上课。
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分包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查实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的教师,以及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将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处理指导意见》,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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