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季度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申请对象、条件
个人贷款对象
平乡县户籍,凡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国家限制性行业除外,如:娱乐性行业、建筑工程类)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必须经人社局就业指导股进行困难认定)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持有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
8、网络商户
9、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1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合伙创业和组织创业贷款对象
符合个人贷款对象人员合伙创办企业为合伙创业;符合个人贷款对象人员在同一经济实体创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组织创业。合伙创业和组织创业人员均应符合个人贷款对象条件。
小微企业贷款对象
小微企业需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查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新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贷款用途
创业担保贷款用于借款人创业的开办经费及流动资金周转、技术改造、扩大再生产等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