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企业及员工冬春季疫情防控“十条”须知一览

社会热点2022-09-28 11:15:56佚名

河北企业及员工冬春季疫情防控“十条”须知一览

  企业及员工冬春季疫情防控“十条”须知

  一、建立企业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成立防疫专班,明确责任人,落实职责分工。

  二、企业和员工均需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情况,自觉接受督导检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时,及时向企业报告并立即到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三、严把“外防输入”各道关口,做到“人”“物”同防,落实健康监测零报告制度。

  四、加强员工管理,避免员工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差;提前安排部署“双节”期间人员休假,错峰返乡、返岗,做好节后返岗人员健康监测。

  五、组织动员员工全程接种新冠疫苗,按规定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六、落实常态化科学佩戴口罩制度,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七、做好防疫知识宣传,提高员工健康素养,引导员工自觉履行防疫责任。

  八、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尽量采取视频等非接触会议形式,减少人员聚集。

  九、定期对工作场所、员工宿舍、食堂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毒、通风。

  十、备足企业防疫物资和员工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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