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4日,接到邢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排查同乘人员的通知。
凡在2021年11月24日乘坐T252次列车返宁的人员,看到通告后相互转告同行人员,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尽快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或疾控中心取得联系。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联系电话:0319-5886209)。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前往定点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