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首次轮候选房
选房时间:2021年9月23日-10月13日
选房方式: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本次选房采取分时段选房方式,按照轮候选房顺序依次选房。上午9:00开始12:00结束、下午14:00开始17:30结束。由选房家庭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于选房日签到后,参加选房。
注意事项:
1、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密切接触史、体温不正常或河北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前来选房。因疫情防控、疾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参加选房的家庭,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可由直系亲属代为选房,选房结果视为本人意愿选房。房源一经选定,不能更改。
2、轮候选房家庭最多可以2人进入选房区选房,每个选房家庭选房时间为3分钟。
3、每个选房家庭当日叫号三次,未到现场或到场未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由下一位轮候家庭递补选房。当日叫号三次到场未选房但仍有意愿继续选房的,可等当日轮候家庭全部选房后按顺序选房。
4、选房期间,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将于每日选房结束后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剩余房源,供后续选房家庭挑选备选房源。如选房截止时间未到,轮候房源已选完,本次选房结束,未配租成功的轮候家庭纳入下一批轮候范围。
5、轮候对象可选择报名时填写的意向小区以外的房源,但在报名时填写的意向小区有房源时,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的,其轮候分值减16分,重新轮候排序。
配租程序:
1、发放配租通知书。因疫情原因,出于安全、便民、减少人员聚集等方面考虑,轮候家庭选房完毕后随即向其发放《邢台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
2、选房结果公示。选房结束后,将选房结果在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邢台日报,邢台住建、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轮候家庭进行下一步配租程序,有异议的轮候家庭待我中心对异议内容进行复核后依规处理。
3、签订租赁合同。轮候家庭持《邢台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及申请人身份证与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单位签订《邢台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地点由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单位另行通知)。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为3年,租金每一年收取一次。
4、安排入住。合同签订完毕,按规定缴纳房屋租金等费用后,由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单位安排入住(具体时间由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