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停止供暖怎么办理?(承德市办理停暖)

社会热点2022-09-28 21:18:01未知

承德停止供暖怎么办理?(承德市办理停暖)

 2021承德停止供暖怎么办理?

 2021承德停止供暖业务办理截至9月30日已终止。

  依据《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第 13 条、第 20 条、第 40 条、第 41 条《承德市城市供热条例》第 27 条双桥区、高新区已接入集中供热的热用户办理暂停供热业务:

  (一)申办条件

  1.房屋建筑内采暖系统具备分户控制条件。

  2.对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和其他热用户正常用热不造成影响。

  3.办理暂停供热应为一个完整取暖期。

  4.在供热系统保修期内的房屋不得办理暂停供热。

  5.有供热费用未结清的房屋不得办理暂停供热。

  6.在当年 9 月 30 日前办理。

  (二)申办材料

  1.房屋产权人办理的: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出具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产权人授权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提交暂停供热申请书。

  (三)办理流程

  供热单位营业窗口:

  1.提交申办材料;

  2.签订暂停供热协议;

  3.非居民用户按照政策收费标准交费;

  4.供热单位工作人员与热用户电话预约后上门实施暂停供热操作,热用户签字确认;

  5.热用户自行排净自有产权范围内的供热系统存水。

  (四)办理时限

  1.窗口不超过 10 分钟办结。

  2.网络平台不超过 5 分钟办结。

  3.存在费用及其他争议的,责成专人帮助办理。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1.《承德市物价局关于对暂停供热收费标准的批复》(承价字【2011】99 号),收费标准为:非居民 6.6 元/平米。

  2.《承德市物价局关于取消暂停供热费的通知》(承价字【2016】71 号) 和《承德市物价局关于取消暂停供热费有关问题得补充通知》(承价字【2016】88 号),收费标准为:政策发布后居民不收取费用,之前按照原有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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