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措施参见以下规定,具体防疫措施要求,遵循属地管理原则,请咨询目的地防疫中心。
洛阳市疫情防控政策(信息截至2022年1月28日)
1.境外来(返)洛人员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和单位报备,由目的地县区从其入豫第一落脚点或郑州市集中隔离点,点对点闭环转运至本地。在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满14天的境外来(返)洛人员,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健康监测结束后再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对第一入境点完成21天集中隔离的境外来(返)洛人员,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检测+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健康监测结束后再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解除隔离时要进行“双采双检”。
2.对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解除隔离时要“双检双测”。对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集中隔离的第1、4、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的第2、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3.返乡人员返乡后要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备。中高风险地区或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返乡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期间提供7次核酸检测服务;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返乡人员,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原则上不限制人员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