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根据1月22日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议相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相关疫情防控政策做如下调整,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1. 境外返(来)涧人员:对结束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入境人员,返(来)涧前要主动向居住地办事处、社区报备,继续实施“14+2”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两次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隔离期间食宿、医疗、核酸检测费用自理。请各街道办事处提前联系计划自境外返(来)涧人员,告知并解释我区相应疫情防控政策,做好管控准备。
2.中高风险地区返(来)涧人员:实施“14+2”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两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集中隔离期间食宿、医疗、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3.低风险地区返(来)涧人员:须持七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返(来)涧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七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检测要求:请低风险地区返(来)涧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自行至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期间不允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允许在其他场所逗留。
未持七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的,返乡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检测要求同上,检测报告未出之前,自行居家隔离观察,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4.洛阳市域内其他县区返(来)涧人员:亮健康码即可通行。
以上通知自即日起执行。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