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转入地开具《接收函》-交至转出地(洛阳市参保的人社局)-转出地再开具《介绍信》-将相关材料提交至转入地。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养老保险:因劳动关系发生变化,在省本级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在其他社保机构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办理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社保转出地开具)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社保转出地开具)
3、《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社保转入地开具)
4、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