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原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在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就医结算时,启用社会保障卡,停止使用医疗保险卡。
社会保障卡简介
社会保障卡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身份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同时加载金融功能,支持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及银行借记卡业务。河南省社会保障卡由国家统一规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面向社会公众发行。
1.持卡人身份凭证。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参保关系转移接续、医疗费用报销、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业务的身份凭证和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的身份凭证。
2.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建设,按照省政府确立的“急用为先,分步发展”的原则,逐步实现持社会保障卡办理以下业务:
(1)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参保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可在本地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过程中实现医疗费用的即时结算。
(2)参保关系异地接续。参保人员在省内转移社会保险关系时无需换卡,所持社会保障卡在迁入地仍可继续使用。
(3)参保缴费及待遇领取。参保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可缴纳社会保险费,领取各种社会保险待遇。
(4)公共就业服务。持卡人可凭社会保障卡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参加政府经费补贴的职业培训项目,申请劳动能力、职业资格鉴定;领取各类扶持政策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