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请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累计缴费月数的计算以证书标注日期的上个月为准;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法定期限:60工作日
承诺期限:60工作日
咨询电话:60652602
监督投诉电话:69933595
办理地点、时间:开元大道240号洛阳市民之家2楼B区1-7号窗口
周一到周六 上午:09:00 - 12:00 下午:13:00 -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