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8月15号,洛阳市在城市建成区及各县(市)范围内,将重点整治非法营运车辆。
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8月15日;
整治范围:
城市建成区及各县(市)区域。
重点整治区域:
高铁站、火车站、飞机场、城乡客运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区域,医院、学校、大型商超等人流集中区域,高速公路上下站口、服务区、城市区及县城区的主要出入口等。
重点整治违法行为: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包含巡游出租车经营许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或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线上与线下信息人员不一致;
非法揽客、倒客、倒卖车票等;
有组织的“黑车”营运团伙及欺行霸市扰乱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