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
办理材料
新单位参保:
⑴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核准的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⑵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⑶法人登记证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联系电话;
⑷事业单位编制花名册或从业人员工资花名册;
⑸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已参保单位:
⑴《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参保证明;
⑵到社会保险中心申请领取有关申报表或程序盘;
⑶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需提供财政代发工资表或人事部门工资审批表,工资表中未显示人员相关资料,身份证复印件,退转军人需安置部门分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⑷财务报表、劳动情况报表(104号表);
⑸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人卡(或编制花名册)、工资卡、个人档案。
办理流程
新单位参保:
⑴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社会保险中心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⑵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一式三份);
⑶社会保险中心对完整准确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的,及时受理;
⑷经社会保险中心审核(10个工作日)合格的,颁发《社会保险登记证》(用人单位)或参保证明(个体工商户);
已参保单位:
⑴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参保证明到社会保险中心领取有关申报表或程序盘;
⑵填写《洛阳市社会保险新增参保人员情况申报表》并按规定加盖单位印章;
⑶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社会保险中心进行申报,对填写准确、完整无误的,及时予以受理;
⑷社会保险中心审核合格后,进行职工参保信息录入,建立职工个人账户,确定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缴费额及费率;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洛阳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