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起,洛阳交警在城市区开展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列入本通知整治范围的低速三、四轮电动车,指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使用内燃机或电力装置驱动的车辆,包括“红三轮”、“ 四轮电动车”等。
因此判断大阳四轮电动,老年车是否算本次整治行动中的低速四轮车,主要看是否使用内燃机或电力装置驱动,如果是,则在整治范围之内。
驾驶低速三轮、四轮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例如驾驶三轮电动车应持有D照、驾驶四轮电动应持有C3及以上驾驶证。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低速三轮、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的,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警方将依法分别对驾驶低速三轮、四轮车的驾驶员处以1000元、19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拘留;
持有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警方将依法分别对低速三轮、四轮车驾驶员处以1000元、1900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