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阳市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行部署,普查工作正式启动。
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
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在两次人口普查之间开展一次较大规模的人口调查,也就是“1%人口抽样调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
《通知》明确,本次人口普查的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我市、现在市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内容是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以及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为提高普查效率,本次人口普查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使用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等采集数据,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
数据严格保密不作为处罚依据
《通知》明确,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做出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通知》要求,要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为确保数据真实准确,《通知》还要求,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