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示范区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范围
示范区所辖黄河河道沿岸滩区堤防、河道工程管理范围及东干渠以北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为露天烧烤“禁止烧烤区”。
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范围的通告
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做好露天烧烤治理工作,维护黄河沿岸良好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实际,经管委会研究,现将示范区禁止露天烧烤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范围
示范区所辖黄河河道沿岸滩区堤防、河道工程管理范围及东干渠以北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为露天烧烤“禁止烧烤区”。
二、具体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划定的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用具等。
三、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