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在尉氏县域内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
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防范疫情传播,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县域内开展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3月27-28日
二、采样对象
尉氏县域内全体居民(含暂住人员、工作人员、务工人员等),其中县域外来尉返尉人员要主动配合,接受检测。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村(社区)、现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四、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24小时内做过核酸检测、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四)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提前准备好“汴易检”小程序个人核酸检测“采样码”(手机APP或纸质打印版均可),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五)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尉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