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蛳养殖补助。
1、低产田主养螺蛳。选择交通便利,相对连片面积50亩以上,水源有保障等具备适宜条件的低产田进行加高田基等适度改造,建设低产田“稻+螺”或单纯养螺模式主养螺蛳基地。改造后稻田蓄水深度能达到60厘米以上,提高养殖容量和技术水平,每亩投放螺种150公斤以上,补助标准1200元/亩,力争单产达到1000公斤/亩以上。
2、稻(藕)田套养螺蛳。选择交通便利,且要求相对连片面积50亩以上,建设“稻+螺+鱼”等模式螺蛳稻(藕)田套养基地。对套养基地稻(藕)田田基进行清理、修缮,确保稻(藕)田保水性优良,每亩投放螺种50公斤以上,补助标准50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力争单产达到300公斤/亩。优先支持整村(屯)推进和相对连片面积200亩以上示范点建设。(《柳州市全面推进螺蛳粉产业升级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