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南阳市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其中提到:
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宛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职工享有在宛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建户缴存公积金政策,年满18周岁且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近5年内未产生连续3期及以上或累计6期及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分户籍地、工作地,均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开展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仍不能满足需要的,可申请组合贷款。
提高根据缴存人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单人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限额由不得超过50万元提高到不得超过6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限额由不得超过60万元提高到不得超过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