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规定:对电动(两轮)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的,经核查当事人身份证、车辆合格证明或CCC认证证书等材料后,悬挂普通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绿牌)。
2022年3月1日起,对仍未登记挂牌的电动(两轮)车、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四轮电动车,由执法人员现场查处并登记基本信息,责令其限期对车辆进行挂牌登记。
2022年5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电动(两轮)车、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止在县中心城区行驶,违者依法查处。
社会热点2022-09-30 13:30:11未知
唐河县规定:对电动(两轮)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的,经核查当事人身份证、车辆合格证明或CCC认证证书等材料后,悬挂普通电动自行车识别号牌(绿牌)。
2022年3月1日起,对仍未登记挂牌的电动(两轮)车、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四轮电动车,由执法人员现场查处并登记基本信息,责令其限期对车辆进行挂牌登记。
2022年5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电动(两轮)车、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止在县中心城区行驶,违者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