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小升初不需要考试,鹤壁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原则如下:
(一)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辖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学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学校招生规模和划片范围,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学位;
2.任何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
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1.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由市教体局统筹组织实施;
2.浚县、淇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及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示范区、开发区所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三)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招政策
1.继续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即招生工作同步启动、招生政策同步宣传、报名录取同步进行;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直接录取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温馨提示: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小学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