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过修订的《关于襄阳市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获市政府批复,并正式印发实施。
一、获取资格要求
1、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实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2、既有住宅或所在用地属于单位产权的还须经产权单位书面同意。
3、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书面同意。
二、温馨提示
1、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之后,实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2、规定修订后,不再需要全体业主达成一致书面意见,旧楼加装电梯得以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