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梁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通告
为了保护鱼梁洲生态环境、保障生态项目建设正常秩序,营造优美舒适、安全和谐的环境,在环岛景观带、中央生态公园等生态项目区域内严禁出现损坏公共设施、践踏绿地、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及不文明行为。
一、严禁非特许车辆进入。
二、严禁砍伐、放牧、损坏风景林木,严禁采挖花草苗木、攀折花果树木或者践踏花坛、绿地、草坪。
三、严禁私拉横幅、私设摊位、兜售物品、散发广告,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等废弃物,严禁随地吐痰、便溺。
四、严禁在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及树木上涂抹、乱刻乱画或粘贴各类宣传品。
五、严禁焚烧秸秆、落叶和其他杂物。
六、严禁损毁、污损或者擅自移动、拆除环卫、通信、照明、交通等公共设施和道路、河道附属设施。
七、严禁垂钓、游泳、洗衣、洗车。
八、严禁露营、宿营、野炊、烧烤。
九、严禁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社会道德风尚和影响市容市貌美观、环境和谐的行为。
请广大市民游客自觉遵守,服从管理,若有违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治安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鱼梁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