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为做好我省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现就境外来鄂人员信息申报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1、凡来鄂前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均需主动申报个人相关信息。
2、计划近期从境外来鄂人员,由本人或其亲属至少于入境前2天,向所在单位、目的地社区(村)申报,申报内容包括拟入境日期、航班号、入境口岸旅居史、健康状况、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3、境外来鄂人员抵达湖北后,根据机场、车站和高速入口等处提示,主动登记相关信息。
4、 对拒不申报、刻意隐瞒信息,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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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对于境外返襄人员是如何管理的?有什么具体政策?
为应对当前境外疫情输入风险,襄阳市对境外疫情输入防控有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务必责任上肩,抓好落实”“一对一做好衔接,严格按省、市指挥部要求做好健康管理和服务”。
一、前期主要工作
一是构建联防联控防境外输入的工作机制。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来华(归国)到襄人员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返襄入襄人员大排查的通告》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襄返襄人员管理的通知》,逐步建立起了全市各地属地主体责任、各单位分工协作的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了信息收集、交办落实、情况反馈的信息工作闭环。通过省指交办、社区(村)、公安、交通卡口排查、个人申报等多个渠道广泛搜集信息,同时及时交办各地各单位对接落实,并逐一反馈,准确掌握了入境口岸来襄人员信息,为提前做好处置准备打下了基础。
三是初步构建了运输介入、分类转运、集中隔离、社区防控的工作闭环。对境外到襄人员实行“点对点”“手对手”“人到人”无缝对接,安排专人专车从车站、机场等出口第一时间接回境外返襄人员后,严格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社区(村)依托全民健康大排查,准确掌握境外返回人员信息,加强风险防范,严防疫情反弹。
四是建立了督办检查、流调、日常抽查的监督工作闭环。有关单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防控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卫健、疾控部门对所有境外到襄人员开展治疗防控和流行病学调查,严控境外输入风险。同时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境外到襄人员的隔离、治疗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宣传防疫政策,及时进行心理疏导,既严肃防疫政策,又体现人文关怀。
二、切实加强境外到襄人员的管理
1.关于境外到襄人员审核审批工作流程。所有境外到襄人员,必须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单位进行申报。申报一定要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境外旅居史、健康状况,本人及紧急联络人联系电话以及到达口岸城市以及襄阳的航班、车次等信息。
中国人申请从境外返襄,由其所在单位或亲属向当地社区(村)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指挥部审核,报市指挥部审批。
外国人从境外申请入襄,由其目的地单位向县(市、区)、开发区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市委外办汇总后报市指挥部审批。
2.对境外到襄人员实行分类处置。坚持中外人员一视同仁。对境外到襄人员中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四类人员,一律按防控规定就地进行分类处置。
对所有其他境外到襄人员,回国后未集中隔离14天的统一安排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对于已在国内集中隔离14天并出具相关证明的,若无异常情况,不再进行集中隔离,而是接受当地社区管理,严格居家隔离。
3.关于境外到襄人员的集中隔离和治疗费用。对境外到襄人员,集中隔离食宿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自理。确诊病例按3月17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执行。
4.需要提醒注意的有关事项。境外到襄人员要向口岸、关卡提供真实可靠的个人健康信息,到家后务必向村组、社区报备,服从社区(村)和医疗防疫部门的管理,自觉配合隔离医学观察和后续流调工作,决不能刻意隐瞒身体状况及活动轨迹甚至撒谎。不如实申报,拒绝配合隔离医学观察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