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说明:
离襄人员要事先征得其到达地的单位或社区(村),以及县级或县级以上防疫指挥部同意,方可通行。具体按原通告程序办理,避免因未经到达地同意而被拒绝进入,造成其时间、精力等方面不必要的影响。
离襄人员的政策暂无变化,还是需要目的地的接收证明才能通行。但是,目前各地仍然强化封闭管理,与疫情防控无关的人员即便是离开了襄阳,也将会在目的地被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14天。因此没有特殊情况,建议“非必要不出门”,暂时不要离襄。
离襄流程:
离襄人员先向其所属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提出返回申请,由所属单位、居住地社区(村)征得当地县级或县级以上防控指挥部同意,将申请书及同意文书通过网络、传真等方式传至离襄人员。各路口服务站点审核申请书及同意文书,进行体温检测、身份核对、信息录入后放行。
相关阅读:
》》
》》
》》
》》
》》
》》
办理指南:
》》
》》
》》
》》
》》
》》
》》
》》
电话公开:
★★
||||
扩展阅读
返鄂人员,须经所在市县防控指挥部审核同意后返回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为做好湖北省在外人员返鄂、省内人员返汉服务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湖北省各市(州)、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控指挥部)负责统筹做好本辖区范围内返鄂返汉人员的跟踪服务、卫生防疫等工作。
二、湖北省各市(州)、县(市、区)防控指挥部在本辖区确定的进出口通道设置综合服务站点,做好人员迎接、体温检测、信息录入等工作。
三、由湖北省各市(州)、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指导督促辖区内返鄂返汉人员所属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按防疫工作相关规定,做好返鄂返汉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四、返鄂返汉人员,须由所属单位或社区(村)向所在市(州)、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返回。
五、返鄂返汉人员返回途中,必须遵守所在地、途经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