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区域为:二广高速公路、福银高速公路、襄阳东外环和南外环合围范围。襄城区欧庙镇和襄州区峪山镇、伙牌镇、双沟镇、张家集镇,东津新区科技大道以东、内环南线以南区域除外。
2018年春节因为防火的需要,经消防部门批准,樊西新区的中豪八大市场列为禁鞭区域。
2019年襄阳东站建成开始运营,为了保证旅客的安全,将襄阳东站列为禁鞭区,由东津新区管委会负责该地禁鞭工作。
2020年襄州区新增加黄龙镇、朱集镇为禁鞭范围。
处罚:
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止燃放、收缴其烟花爆竹、予以警告,并处罚款:
(一)单位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以500元罚款,并可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负责人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二)个人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烟花爆竹,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