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有哪些处罚内容?

社会热点2022-10-01 22:07:50佚名

襄阳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有哪些处罚内容?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办法》还明确了处罚内容:

  1.未建立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台账的,由餐厨垃圾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2.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的,由餐厨垃圾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直接使用餐厨垃圾喂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本文标签: ,垃圾  ,湖北省  ,不改  ,管理部门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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