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进一步推进婚姻登记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婚姻登记服务工作。
从2021年10月8日起,我市全面启动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 男女双方有一方或者双方户籍为我市户籍的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婚姻登记证仍需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可在本市任一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咨询电话:0730-6286878(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事务所)
附: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当事人双方户口薄(集体户口本人及户主页)、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照片(3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彩色合影);
3、军人持军人证件、身份证及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