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市场新建商品住房网签成交价格限制的通知》
为稳定房地产市场行情,达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要求,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局领导同意,特对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网签成交价格作如下要求:
1.对市中心城区(包括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城陵矶新港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实施价格备案。
2.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后,商品住房销售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也不得低于备案价格85%,否则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系统提示无法签订商品房网上签约买卖合同。
3.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后,开发企业确需重新调整备案价格,6个月后方可申请调整。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