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理标准化倡议书
广大市民群众:
为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城乡治理标准化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推进城乡治理标准化工作,按照县委《城乡治理标准化近期工作指引》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县城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彻底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基本消除市场周边“脏、乱、差、堵”面貌,明显改善城区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给全县人民提供一个安全、整洁、舒适、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结合城乡治理标准化工作实际,呼吁广大市民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并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在城区任何路段摆摊设点,从事赶集(赶场)活动。
二、农户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一律到城区各菜市场划定的自产自销摊区经营销售,并遵守摊区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经营行为自觉进入市场经营,不占用农产品自产自销摊位。
四、自觉遵守交通规定,车辆规范停放。
五、共同维护市场周边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乱倒污水。
六、市场周边门店自觉遵守“门前三包”规定。
县城管执法局将于2021年12月13日起依法对城区各市场周边进行集中整治。
衡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