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出行防疫政策措施(8月31日发布)
一、入境人员:
(一)在第一入境点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在集中隔离的第1、4、7、10、14天开展常规鼻咽拭子核酸检测。
(二)对返回居住地的入境入湘人员,原则上继续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入境期满21天,并在继续隔离开始的第二天和最后一天分别对其进行1次核酸检测。入境入湘人员在完成隔离后,要继续实施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外出时须做好个人防护。
二、中高风险地区来湘人员:
(一)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的中风险地区旅居史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暴露重点人群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观察,并于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次密切接触者至少集中隔离7天,在第2天和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1、3、7、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近14天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自我健康监测,且至少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其中相邻两次检测时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
(四)持黄码限制出行。此类人员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可有序出行,但限制出入学校、工厂、影剧院、大型商场、大型农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和相对封闭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