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道路货运车辆限行、禁停的通告
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规范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秩序,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市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在原有限行、禁停规定的基础上,对限行、禁停的时段、路段进行适当调整。现将货运车辆在市区各路段实行限行、禁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路段:
五一路:从五一广场至灶市毛家坪(泗门公路交汇处);
城北路:从水东江振兴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至灶市火车站广场;
金阳路:从德泰隆路与金阳路交叉口至金阳路与西湖路交叉口;
白云路:从五梅路与白云路交叉口至白云路与西湖路交叉口;
沿江路、金南路:从市一中门前至火电厂门前桥头;
德泰隆路、群英路:从迎宾大道与德泰隆路交叉口至群英路和谐花园南苑路起点;
五梅路:迎宾大道与五梅路交叉口至五梅路与金阳路交叉口;
神农路:迎宾大道与神农路交叉口至神农路与建设路交叉口;
金华路:从蓝天市场至金华路与蔡池路交叉口;
蓝天路:从G107国道与蓝天路交叉口至蓝天路与白云路交叉口;
体育路:从G107国道与体育路交叉口至体育路与蔡池路交叉口;
荷花路:从体育路与荷花路交叉口至荷花路与西湖路交叉口;
西湖路:从G107国道隧洞口至西湖路与振兴路交叉口;
白沙路:从G107国道与白沙路交叉口至白沙路与五一路交叉口;
和平路:从G107国道与和平路交叉口至和平路与城北路交叉口;
耒阳大道:从G107国道与耒阳大道交叉口至耒阳大道与五一路交叉口。
二、禁停地点:
五一路、城北路、沿江路、金南路、金阳路、白云路、蔡池路、德泰隆路、群英路、神农路、蔡伦路、金华路、蓝天路、体育路、荷花路、西湖路、金星路、白沙路、和平路、耒阳大道、迎宾大道、建设东路、振兴路及城区所有广场和背街小巷。
三、限行、禁停时间:
限行:每天早上7:00至晚上21:00;
禁停:全天(24小时)。
四、限行、禁停车辆类型:核载5吨以上的货运车辆(半挂车、混凝土装运车、渣土车、煤运车、建筑工程车)、轮式专用机械。
五、处理办法:对需进行抢险救灾、市政施工、环卫清扫、电力抢修、运送应急物等的货运车辆,向交通运输、城管部门报备后,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停靠许可证并悬挂专用标志,可在规定的时段、路段通行、停靠。其他因特殊情况需在限行的时间或禁停的路段通行、临时停靠的货运车辆,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报批,领取临时通行、停靠标牌,方可通行、停靠。对违反限行、禁停通告规定的货运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对干扰、抗拒执法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耒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