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关于疫情防控“特护期”的通告

社会热点2022-10-02 21:30:54佚名

常宁市关于疫情防控“特护期”的通告

  常宁市关于疫情防控“特护期”的通告

  当前,全球疫情此起彼伏,国内疫情多点频发,我省其他地区已出现确诊病例,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面临非常严峻的形势。为严防疫情输入我市,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立即进入疫情防控“特护期”。全市从2022年3月18日至4月18日实行“特护期”管理。各级各部门要保持应急指挥状态,从严从实从紧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全面加强入(返)常人员管理。入(返)常人员要落实入常先报、入常即查、入常即检、入常即管要求;各高速出口、国省主要干道设立健康服务站;衡阳市外入(返)常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在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服从相关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三、严格人员离常管理。市民非必要不离常,公职人员原则上不离常;特护期内,暂停发往外省客运班车;严格禁止跨省际旅游经营活动,对有病例报告的省内地市立即暂停组团旅游;各单位、企业不得组织到有疫情的地市开展培训交流。

  四、全面加强重点场所防控。所有公共场所必须迅速按要求申领张贴“场所码”,并安排设立“专职防疫监督员”,确保做好“一门一码”“逢进必扫”专人管理、逐码查验,对执行扫码不到位或防控措施未落实且拒不整改的单位,将采取关停等措施。

  1.交通场站要严格执行测温、戴口罩、“一米线”排队,进出口扫场所码、查行程码、健康码,查验5个100%。

  2.落实对冷链、快递、食品物品及29类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及环境采样。

  3.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发热首诊负责制,诊所不得擅自接诊发热病人,并引导病人到就近设立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药店要落实购药者登记制度和人员查验两码等措施,并及时将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销售情况进行登记,并按程序上报。

  4.学校、监所、养老机构、福利院、托幼机构、精神病院等特殊单位进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人员探视。

  5.娱乐场所、棋牌室未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一律实行停业整顿。

  五、严格管控聚集性活动。减少和控制大型会议和活动,凡非必要的均应取消、延期或者改为线上,确需举办的,应缩小规模,按照“一活动一方案”,严格审批,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必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确保所有就餐人员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六、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公众要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分餐食、用公筷、一米线等卫生习惯,配合做好扫场所码、亮健康码、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尽早、全程接种疫苗。网购物品时,非必要不选购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网购食品时,非必要不选购进口冷链或冷藏食品。

  七、依法查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境外和衡阳市外来(返)常人员要提前报备,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和单位报备行程轨迹、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的个人,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八、支持清明期间文明祭扫。清明期间,非必要不要返乡、倡导文明低碳祭奠方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公墓、殡仪馆等场所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中共常宁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9日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措施  ,特护  ,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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