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之全市及各县市区人口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我市人口普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全市及各县市区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664524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7.04%。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606453人,占54.2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038790人,占45.7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25589人,乡村人口减少928690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9.77个百分点。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2299417户,集体户86952户,家庭户人口为6141625人,集体户人口为50361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81人。
三、县市区人口情况
全市12个县市区中,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县市区为耒阳市;在50万人至10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5个,分别为衡阳县、衡南县、常宁市、祁东县、衡东县;在3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3个,分别为蒸湘区、珠晖区、衡山县;在10万人至30万人的县市区有2个,分别为雁峰区、石鼓区;10万以下的县市区有1个,为南岳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蒸湘区含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雁峰区含衡阳白沙洲工业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石鼓区含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