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常宁市关于烟花爆竹经营 常宁市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社会热点2022-10-03 17:52:01佚名

衡阳常宁市关于烟花爆竹经营 常宁市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常宁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布点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65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零售)店布点规划与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常政通〔2017〕第3号文件精神,在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不得进行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各经营户在东至泉峰东路(职业中学),南至南一环,西至西外环,北至北二环之外选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片区)规划数量见(附件)。

  【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

本文标签: ,常宁市  ,烟花爆竹  ,人民政府  ,东至  ,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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