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衡东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施行时间
为改善环境,提高空气质量,减少火灾和公共安全事故,县政府于2014年发布了关于在城区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建设最美县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衡东县特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衡东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试行)》(东政办发[2014]28号)和《衡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城区范围内禁止烟花燃放限制爆竹燃放的通告》(东政通[2014]16号)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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