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5日湘潭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启用“智慧渔政”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进行非现场执法数据采集的通告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湘江湘潭段野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保护工作,打击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行为,根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湘潭市农业农村局决定自2021年7月15日零点起,在湘江湘潭段野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上起马家河与株洲交界处,下至昭山湾与长沙接壤处,全长42公里)范围内启用智慧渔政视频监控系统16个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点位,进行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行为的非现场执法数据采集。